美国EB-5适合谁?不适合谁?
移民政策 2024-07-18 22:01:21 阅读量:2676

作为对移民最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对很多人而言,“之一”可以去掉),美国每年为上百万人发放绿卡。其中,不乏有些家庭或个人先通过非正常途径进入或滞留(有效的临时签证过期后没不离开)美国后再设法获得合法永居身份。而初始就合法获取绿卡的方式则主要是家庭团聚、人道主义(比如难民)、及就业类别。

毫无疑问,大多数中国家庭只能通过就业类移民取得绿卡。而就业类别里的EB-5,对没有突出学术背景或专业、文体特长的人士则是可望又可及的“黄金“选项。在EB-5旧政时代曾经连续几年每年有接近甚至超过一万个申请,而新政时代的申请数量再次激增;这都真切反映出EB-5申请者的需求与绿卡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

的确,只需拥有一定资金就可提出EB-5申请。不仅富裕阶层,就是一些中上产家庭,如果在一线城市拥有两套或以上的房产,也有很大可能满足B-5的投资门槛。而EB-5新政下的“双申“规定,更是对子女在美国读书或工作的父母提供了帮助孩子获得长期合法居留权的快速通道。

因此,EB-5是适合以下几类家庭的友好选项:

▪ 资产比较充裕但不满足EB1或EB2 (NIW)条件

▪ 孩子正在美国读书或工作,但尚没有可以长期合法居留的身份

▪ 满足EB1或EB2 (NIW)的条件,但同时希望多道保险或缩短等待时间

凡事有利必有弊。EB-5虽然对申请者个人的专业技能没有要求,但这个投资本身就有风险,并且此“风险“是美国移民局规定为必须的。个中原因,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官方说明和解释,但内在逻辑大致可以合理推测。

大家知道,所有移民类别里,要求最高的是就业移民。出于人道主义理念和价值观,美国每年会发放大量的家庭团聚和人道救济类绿卡;不难想象,这些移民群体对美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可能低于均值(有些人甚至主要依靠社会福利)。而能够消弭这些“负偏差”、促进经济和科技发展的移民来源主力则是来自就业类(EB)。能力越强,贡献才会越大。大家熟知的EB-1和EB-2,对象都是精英人才;而同属于EB类的EB-5是否不再奉行“精英主义”,只要有钱就行?

细思并非如此。EB-5申请者投资并创造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当然对政府和社会有利;但为什么要强调“在险”呢?因为“在险”意味着投资回报(包括本金还款)没有保证,这样的实体项目自然风险较大,因而融资成本也高。而无需“在险”的投资(比如存款和证券),本来就可吸引全球的投资者和资金,完全不需要通过绿卡这个“诱饵”获取。在此意义上,以“在险”投资换取永居身份,可以说是“等价交换”。但美国政商的“算计”,还很可能有另外一层深意:希望吸引来的EB-5移民,同样是一个高素质群体;他们进入美国后不会轻易”躺平“,而是通过资金实力、进取精神、和聪明才智,继续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能量。通过”在险“要求,两类人群很容易可以筛选出来:一类是资金雄厚,根本不在于这点可能的损失,因而进入美国后具备很强的消费和投资能力;另一类则是具备较强的风险承受力,这类人的认知和适应能力往往更出色,未来更容易通过努力走向成功。

除了“在险“要求,美国移民局对资金的合法来源审查也很严格。这固然有反洗钱、反恐等刚性要求,某种程度上也反射出对EB-5申请人的资质考虑。能够合法积累到足够的EB-5资金,要么申请人有比较高的收入,要么有比较强的投资眼光和能力,要么兼而有之。所以,顺利通过资金合法来源审查的人,也都称得上是精英人士。再考虑到EB-5新政下,在美国读书和工作的年轻人可以“双申”,本质上更是对新一代的高素质“希望之星“群体打开了留在美国的方便之门。

由此,不夸张的说,美国通过EB-5可以遴选出优质人群;这样的人和家庭在中国基数庞大。但正如前述分析,由于其“在险‘特征,如果在财务或心理上不能承受可能的投资风险(本金损失或延期还款),那么在考虑EB-5时需特别慎重。还有,美国政府实施“全球征税”,计划移民的家庭在做决定前最好对此有所了解。虽然“全球征税”适用于所有居民,并非专门针对EB-5移民;但这类家庭往往资产净值更高、更多元,所受影响也更显著,因而税收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近年来美国社会有割裂加剧的趋势:一方面,强调“本国优先“的单边主义和抵制变革的极端保守主义抬头;另一方面,则是不加辨别的“恨强仇富”,将“弱势群体”的权利置于其他人群之上的过度自由主义(常被国人称为“白左”)。这些都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财富创造。纵然如此,美国依然是当今世界最开放、最创新、也最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国度;其社会治理体系和主流民意鼓励实干、进取、合理“冒险”。因此,EB-5投资者与之双向奔赴,算得上互惠互利、各得其所。

选择越多,道路越广。移民的目的是为了多一种选择;能拥有移或不移、EB-5或其他方式的选择权,何尝不是时代的幸运和个人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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