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移民类
⼀、亲属类(Family-Based)
1. IR 类(Immediate Relative Immigrant Visas),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签证配额限制,是亲属类移民中最快的项⽬
1)IR1,结婚满两年的美国公民配偶;CR1,结婚两年内的美国公民配偶
2)IR2,IR1 签证持有⼈21 岁以下的未婚⼦⼥;CR2,CR1 签证持有⼈的21 岁以下的未婚⼦⼥
3)IR3,美国公民在外领养的孤⼉
4)IR4,美国公民在美国领养的孤⼉
5)IR5,21 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申请⽗母团聚
2. F 类(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亲属类移民,有配额限制,根据亲属关系的亲疏,有不同的排期
1)F1,美国公民未婚⼦⼥,及他们的未成年⼦⼥
2)F2,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及未婚⼦⼥(21 岁及以上),该类别70%以上的名额会分配给配偶及未成年⼦⼥
3)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以及他们的未成年⼦⼥
4)F4,年龄⾄少21 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和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
*美国绿卡不能团聚已婚子女、父母及兄弟姐妹
⼆、职业类(Employment-Based)
1. EB-1,分为EB1A(杰出⼈才),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员)和EB1C(跨国公司⾼级管理或⾏政管理⼈员),⽆需雇主,有排期
2. EB-2,拥有⾼等学位外国专业⼈才,或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运动⽅⾯拥有特别能⼒,会在全国经济、⽂化、或教育上对美国有助的外国特殊⼈才,需要雇主,有排期(其中NIW 国家利益豁免是个例外,⽆需雇主,有排期)
3. EB-3,⾮技术劳⼯(需要雇主,有排期),美国雇主需要证明该⼯作劳⼯短缺
4. EB-4,宗教⼈⼠签证(以雇佣为申请⽬的)
5. EB-5,投资移民,EB-5 投资移民可以分为两⼤类:直投项⽬和区域中⼼项⽬。
三、特殊类(Special Immigrant)
1. SD 和SR,宗教⼯作者
2. SQ,为美国政府⼯作的阿富汗⼈/伊拉克⼈
3. DV,多元化移民签证
4. SB,由于未能在美国持续居住⽽导致永久居民(LPR)⾝份失效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
获得SB1
5. 政治庇护类(Asylees)和难民类(Refugees)
第二部分:非移民类
⼀、旅游/访问类(B 类)
1. B 类(商务/旅游)
1) B1,商务访问,短期商务活动,包括签订合同,参加会议和短期培训等
2) B2,旅游访问,美国探亲,旅游和医疗等
3.)B1/B2,商务/旅游
2. C 类(过境签)
1)C1,美国过境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
2)C2,过境去美国纽约总部的外国⼈
3)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私⼈雇佣及其家属
3. D 类(机组⼈员),海员/飞⾏员
⼆、⼯签类
1. L 类(跨国企业派遣签证)
1)L1,分为L1A(⾼管派遣)和L1B(技术⼈员派遣)
2)L2,L1 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21 岁以下未婚⼦⼥
2. H 类(雇主类⼯签)
1)H1B,⼯作签证,申请⼈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拥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作⼈员;每年
名额有限,供不应求,采⽤抽签制度发放签证
2)H1B1,⾃由贸易协定专业⼈⼠(如新加坡、智利等适⽤)
3)H1C,前往缺乏医疗⼈才的地区从事护理⼯作的⼈⼠
4)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作的农务⼈员
5)H2B,临时服务或劳动⼯作的技术活⾮技术⼯⼈;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核证,确认
没有美国公民可以胜任申请⼈的职位
6)H3,临时受训⼈员,⽐如赴美接受1-2 年的培训
7)H4,H1/H2/H3 签证
以上是美国目前已有的签证类别梳理,想了解更多美国移民相关信息,欢迎私信或点击页面下方联系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