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移民,是美国专为吸引全球杰出人才而设置的移民类别,属于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因其具有高配额、无排期、无需投资、无须雇主、无年龄、学历、语言、资产硬性要求;可加急,审理周期短;全家一步到位拿永久绿卡等诸多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移民申请人士的青睐。
那么,到底哪些人适合申请美国杰出人才EB-1A项目呢?今天就来详细说明一下!
美国杰出人才EB1A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
例如:
● 商业方面:在业界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或高管 ;
● 科学方面:各领域工程师、专家、技术工作者 ;
● 艺术方面:画家、书法家、雕塑家、微雕家、舞蹈家、音乐家、音乐指挥家、歌唱家、歌星、影星、模特、电视主 持、影视导演、影视编剧等 ;
● 教育方面:大学教授、各级特级教师、教育理论家、校长等 ;
● 体育方面:著名运动员、武术家、教练员、裁判员等。
该项目对申请人没有语言、年龄、学历等要求,只需满足移民法十条要求中的三条即可申请。
标准1:获得国家或国际级奖项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知名国家机构或学术机构颁发的奖项;
2)博士论文获奖;
3)在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会议上获得的奖项。
论证奖项影响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评奖标准;
2)奖项在特定领域中的国家或国际级重要性;
3)获奖人数;
4)参赛要求。
标准2:行业协会会员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2)组织或机构的成员。
移民局不认可的协会情形:
1)以申请人的受教育程度和从业年限作为入会标准的;
2)向会员收取会费或要求会员订阅协会出版物的;
3)因职业需求而加入的行业工会或商会。
标准3:媒体报道
符合要求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是主流报纸、流行/学术期刊、书籍、教科书或类似出版物上刊发的关于申请人个人的媒体报道;
2)是专业或主流的网络出版物上发表的关于申请人个人的报道;
3)关于申请人成就的视频或音频采访的文字记录。
标准4:评审/评委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期刊论文的审稿人,需要同时提交已实际完成评审工作的证据;
2)对学术会议上的论文或摘要的同行评审;
3)博士论文评审;
4)作为政府资助研究项目的评审。
标准5:原创性/重要贡献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申请人原创成果的出版物、媒体报道;
2)关于申请人原创成果的同行评价、推荐信等;
3)关于申请人原创成果在行业内获得广泛应用,创造重要价值的证据;
4)申请人获得的专利或知识产权,或申请人成果获得商业价值的证据。
标准6:学术论文/文章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表在经过同行评审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
2)在国家级或国际级会议上发表的会议报告。
标准7:作品展览
虽然字典中“展览”的定义是不限于艺术的公开展示,但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该术语需与“艺术性”相联系,因此移民局表示只会在有适当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非艺术类展览作为可比较证据的一部分加以考虑。
标准8:领导职务/关键职务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在著名的学术机构/部门或课题中担任高级研究员或高级教员;
2)在非学术机构或公司中担任高级研究职务;
3)获得政府奖励(如学术研究或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赠款)的部门、机构或企业的负责人或指定研究员;
4)杰出组织内重要委员会的成员;
5)拥有杰出声誉的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或知识产权贡献者;
6)杰出组织/机构或公司杰出部门的领导或关键角色。
标准9:高收入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纳税申报表、工资报表或其他能证明过去工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
2)劳动合同,offer,或其他可以证明未来工资或服务报酬的证据;
3)行业薪酬数据或报告。
关于论证申请人收入高于同行平均标准,移民局给了2个可参考的网站:
1)The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Overview of BLS Wage Data by Area and Occupation;
2)The Department of Labor's Career.
移民局在评估申请人的薪酬与薪酬报告中的薪酬是否匹配时,参考如下因素:
1)职业描述是否准确且细分。宽泛的或包含多个细分领域的职业描述是不符合要求的。例如,“导演和制片人”被认为是一种跨行业的细分类别,而采用广泛的职业数据(包括电影导演和广播节目制作人等不同的职业)去证明电影导演的薪酬水平是不准确的;
2)薪酬报告的可靠性。一些网站提供的工资数据报告,如果调查范围太小,或者数据不可信,那么这类报告也是不被认可的;
3)所在地和货币种类。移民官会根据申请人所在地的平均收入情况考虑申请人的薪水是否显著偏高,而不是简单地将工资转换为美元,然后查看该工资在美国是否被认为高收入;
4)计薪方式。不同的计薪方式,需要按照不同标准来衡量。如一些工作是时薪制,计件制或按年计算的,需要考虑如何使用统一的实际薪酬与薪酬报告中的计量标准。
标准10:艺术作品商业价值
无更新
其他:可比证据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奥运会奖牌得主的主教练;
2)入选国家全明星或奥运代表队可作为“行业协会会员”的可比证据。
此外,美国EB1A移民项目还可以和美国NIW移民项目同步递交申请!
这也是因为NIW的申请流程和EB1A相似。
相比于EB1A来说,NIW的审理门槛相对灵活,适用人群更为广泛。除了排期比EB1A稍长以外,同样的也是花费低、风险小、审理快、一步到位全家拿永久绿卡的项目。
EB1A和NIW同时递交,可以为成功率做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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